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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龙江大美湿地 绘就靓丽生态画卷

媒体:中国林业网  作者:佚名
专业号:鄱湖人家 2024/6/26 8:30:18

6月10日是第9个“黑龙江湿地日”。今年的主题是“人与湿地和谐共生”。

俯瞰松嫩、三江平原,远眺大小兴安岭,扎龙、兴凯湖、东方红、珍宝岛、洪河……星罗棋布的湿地犹如一颗颗明珠,扮靓了龙江大地。

走进这些湿地,仿佛走进片片绿野与星河——在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八方游客驻足栈道,欣赏丹顶鹤起落飞旋的优雅身影;在洪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精心搭建的人工招引巢上,东方白鹳正抚育着幼鸟;在七星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成群的白琵鹭翩然掠过,与明镜般的水面相映成趣……

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显示,黑龙江省湿地面积514.3万公顷,居全国第三位,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0.9%。有国际重要湿地12处,数量居全国之首,国家重要湿地4处,省级重要湿地8处。哈尔滨市荣获全球首批“国际湿地城市”称号。据2022年度中国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监测成果显示,黑龙江湿地已经成为中国乃至世界濒危鹤类等珍稀鸟类的主要栖息地。

建章立制 打造湿地立法“龙江模式”

早在1998年,黑龙江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的决定》,宣布全面停止开垦湿地,抢救性地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2003年,在全国率先出台《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使湿地保护有法可依,在全国起到引领作用。2022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以下简称《湿地保护法》)颁布施行后,依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黑龙江省及时调整发布了《黑龙江省湿地名录》(林草篇),实现湿地资源“家底”动态更新。制定出台了《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湿地生态旅游发展规划(2022—2030年)》。省林草局出台了《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和名录发布规定》,将全省重要湿地依法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打造了湿地立法“龙江模式”。

协同治理 厚植龙江绿色基底

按照总体统筹、横向协调、部门联动、顺畅高效工作要求,黑龙江建立了由15个省直部门组成的省级湿地保护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分级分类管理、系统联动推进的工作合力。以林长制、河湖长制为抓手,全省各级林长、河湖长履职尽责,实现了全域水、林、田、湖、草、湿地等生态资源统筹保护。不断加大湿地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违法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违规侵占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强化湿地数字化管理,依托林草大数据管理平台,建立了国际重要湿地和省级以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基础数据库,实现动态监测、综合评估。充分运用“天空地”一体化湿地监测监管系统,有效管护湿地生态资源,厚植龙江绿色基底。

不仅如此,黑龙江省注重国际交流合作,推动跨境生态保护。立足东北林业大学的东北亚生物多样性研究中心,参与国际生物多样性监测合作网络。联合世界自然基金会建立黑龙江流域湿地保护网络,搭建国际合作与湿地生态保护平台,实现中俄跨境协作保护湿地。

科学利用 化好颜值为好价值

夏季的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晴光潋滟、水天一色,绛色游船悠然划过,推开两道水波,惊起一群飞鸟,人们于梦幻般的美景中,深刻感受着何为“北国好风光,美在黑龙江”。

近年来,黑龙江省不断探索“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换实践路径,积极开发湿地旅游资源。2019年成立东部湿地旅游联盟,科学整合域内兴凯湖、珍宝岛、东方红、七星河、三江、洪河六处国际重要湿地和挠力河湿地资源,将湿地景观与地域文化相结合,打造龙江旅游的“金字招牌”,让龙江湿地美景在全国大放异彩。释放湿地社会公益属性,全省80%以上国家湿地公园免费开放,设置宣教设施,建立解说系统,提升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同时,深入贯彻执行黑龙江省“打造践行大食物观先行地”发展战略,依托生物手段修复湿地,在提升湿地生态功能的同时,实现了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

强化宣传 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每年的6月10日是“黑龙江湿地日”,6月为“黑龙江省湿地保护宣传月”。多年来,黑龙江省积极利用“世界湿地日”“黑龙江湿地日”“黑龙江省湿地保护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湿地保护宣传。通过建立湿地生态科普宣传教育基地、提供自然教育活动场所及科普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方式,向广大中小学生及群众普及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展示湿地资源特色和修复保护成效,传播湿地文化。认定评估扎龙国家级湿地类型和11个省级湿地类型青少年自然教育绿色营地,开发36堂自然教育课程,普法受众面不断扩大,形成了全民爱护湿地、参与湿地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据统计,已累计发送公益短信3600余万条,推出宣传视频53个。2020年世界环境日,携手阿里巴巴公益举办了“让自然更美好”主题直播活动,全球680万人次在线体验“扎龙湿地物种多样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讲述龙江湿地故事,凝聚湿地保护共识。省林草局湿地管理处处长刘龙海表示,下一步,省林草局将继续宣传普及《湿地保护法》,持续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工作,不断提升龙江湿地生态质量和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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