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评论 > 趋势评论

一份令人惊诧的“成绩单” ----略说《2016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成绩单》

媒体:凤凰博客  作者:王兴斌
专业号:森林旅游资讯 2017/2/20 17:00:21

2月18日品橙旅游网发布《2016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成绩单》,并作如下说明:“近日,各地省直辖市纷纷亮出2016年旅游成绩单,据品橙旅游不完全统计,从成绩单来看,广东、江苏、浙江分列旅游收入前三位,山东、浙江、河南分列接待旅游人次前三位,云南、贵州、江西旅游收入增幅最大”。“根据各省已经发布的数据,共有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其中西藏自治区未查询到数据”。

感谢“品橙旅游”及时提供了这张汇总表。对这张表中列出的数字,可以进行各种分析。广东、江苏、浙江旅游收入是否位前三位,山东、浙江、河南接待旅游人次是否位前三位,也有待探讨。因为这份“成绩单”恰恰说明目前的旅游数据泡沫太多,“纵向不可加、横向不可比”。这个“成绩”排名榜并不准确。

本人则从国家统计局近日提出的数据打假、统计改革的角度,略作分析。

1月9日国家旅游局宣布:“2016年,我国旅游产业持续增长,预计全年国内旅游44.4亿人次,同比增长11%;国内旅游总收入3.9万亿元,同比增长14%”。

本人把各省区市自己公布的数据相加后发现:30个省区市旅游总收入13万亿元,是全国3.9万亿元的3倍多;27个省区市接待国内游客共95亿人次(如上待补的江苏省、四川省和辽宁省数据,可能为11亿人次),是全国44.4亿人次的近3倍。本人曾多次做过这种比较,各省区市公布旅游收入之和与国家旅游局公布的全国总收入相比,2004年为2.7倍,2010年为2.3倍,2012年为1.9倍。可见,至今这两者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了。且不说国家旅游局公布的44.4亿人次有无水份,但“纵向不可加、横向不可比”确是越发严重了。

本人根据该《成绩单》整理的各省区市公布的游客人数同比增长率:

11%(全国增长率)以下:北京、上海、浙江、山东。

12-15%:广东、湖北、河南、天津、黑龙江。

15-20%:安徽、湖南、广西、福建、陕西、吉林、内蒙古、重庆。

20-25%:江西、河北、山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25-30%:河北。

30-40%:云南。

40%以上:贵州。

2016年各省区市公布的旅游收入同比增长率为:

14%(全国增长率)以下:北京、上海、江苏、湖北。

15-20%:广东、浙江、山东、海南、河南、辽宁、天津。安徽、内蒙古、重庆、黑龙江。

20-25%:四川、山西。

25-30%:湖南、广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福建、吉林。

30-40%:江西、河北、新疆。

40%以上:贵州、云南。

可见,接待游客人数和旅游收入同比增长率低于全国平均数的仅4个省市,其中上海市和北京市最低,贵州省和云南省最高。

2月16日笔者在《中国经济网》发表《应从三方面改革旅游数据统计》一文中写道:“在笔者看来,如果说从地区来说辽宁省是统计数据造假的重灾区,那么从部门来说旅游系统则是统计数据造假的重灾区或之一”。品橙旅游发的这张“成绩单”又一次验证了这个判断。

前任国家旅游局领导曾力推以过夜游客数作为国内游游统计的核心指标,在杜一力主持下进行国内旅游统计改革。这个改革符合国际惯例,也符合旅游是离开惯常居住地去其他方休闲和体验的本质特征。不过夜很难说是“离开惯常居住地”。这个改革可以有效访止一个游客一次旅游被重复统计的弊端。如国内流行的以旅行社、景点、酒店和旅游车为渠道的统计方式,极易发生1名游客被多次重复统计为多个“人次”。在信息数字化、智能化的条件下,以酒店、民宿、客栈等旅居设施的接待记录为统计基础,县、市、省、全国依次汇总统计过夜旅客人数比较容易做到,能实现“纵向可加、横向可比”,而且还能通过“大数据”分析准确地掌握旅客的客源地、旅行目的、流向和停留天数等基础数据,是一举多得之法。可惜这项改革开展了多年之后无果而终,不知何故。

期待改革游统计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如2015年9月国家旅游局旅游统计工作座谈会所指出的,彻底结束没有旅游数据总量分析的历史,建立一个以旅游统计指标体系为基础,以国家、省、市、县四级纵向联动机制为依托,以公安、商务、海关、统计等部门及大型旅游企业横向数据交换为支撑,“纵向可加、横向可比”的旅游统计与经济分析的完整体系。

当然,旅游统计改革不只是统计指标和方法的技术层面的改进,更重要的是统计体制机制的改革、发展旅游指导思想的转变。否则,统计“大数据”改革很可能成为做“大”旅游数据“改革”。

阅读 736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