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 综合动态

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申报活动的通知

媒体:原创  作者:森林旅游分会
专业号:森林旅游分会 2016/8/12 9:21: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各森工(林业)集团公司:

为促进我国森林旅游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更好的发挥森林旅游在建设生态林业、民生林业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动森林风景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进一步提高森林生态文明在建设美丽中国行动中的重要作用,打造国家级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名片,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森林旅游分会开展“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申报命名活动,以发掘和推广具备良好的森林风景资源和区位条件,在森林旅游发展中取得了显著成绩和具有重要示范意义的县级行政单位(包括县、 县级市、市辖区、 国有森工林业局),为推动全国森林旅游健康、快速发展树样板、出经验。

“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的申报、命名和管理,将遵循坚持合理布局、控制数量、保证质量、注重实效、动态管理的原则, 按照《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认定申报命名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对“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的授牌仪式将在“2016中国森林旅游节”上举行(2016年9月,长白山)。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受理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将“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申报书原件及电子版光盘于 2016 年 8月20日前提交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森林旅游分会秘书处。

二、联系方式

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森林旅游分会秘书处

联系人:屈作新  梁国靖  邓浩

电 话:010-50959390、50959388

传 真:010-50959385

邮 箱:slmsc@cfgc.cn

网 址:http://www.chinalycy.org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20号世纪兴源大厦 1409室

邮 编:100029

特此通知。

附件:

1.“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认定申报命名实施办法

2.“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申报书

 

 

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         

   2016 年 8 月 9 日         

阅读 3084

专业会员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